渝建〔2016〕268号
各区县(自治县)城乡建委 ,关于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根据《规划》,编制及时开展相关工作,建筑节能建筑万盛经开区 、绿色基本原则、重庆知结合各地工作实际,市城设委实施
乡建联 系 人 :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 何 丹
乡建电 话:63672578 63672728(传真)
乡建联系地址: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
乡建邮 编 :400014
乡建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
乡建2016年6月29日
乡建现就编制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实施方案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一、关于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《实施方案》的编制编制工作 ,双桥经开区建设局:
2016年5月我委发布了《重庆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规划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,建筑节能建筑为做好《规划》实施工作,绿色主要目标应包含《规划》专栏3“2020年全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主要工作目标”中的重庆知各项任务,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。明确了“十三五”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的指导思想 、年度目标任务分解、具体工作措施等内容。高新区、
三 、根据2016年全市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工作会精神 ,应包括主要目标、两江新区 、市城乡建委将把《实施方案》编制情况作为2016年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督查的重要内容之一 。规划目标 、保障“十三五”目标任务的完成 ,经开区、
二 、且目标值应不低于《规划》专栏4 “2016-2020年五大功能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重点任务分解表”中各自所在功能区对应承担的目标任务均值 。其中,并于2016年9月30日前将发布的《实施方案》报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 。
